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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-招生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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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
  • 請使用Google Chrome、Opera、FireFox、Microsoft Edge等瀏覽器。
  • 開放網路報名期間 :113年10月8日上午9:00至113年10月14日下午5:00止。
  • 考生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系所(組別)、考生身分別或退還報名費。
  • 上傳系所規定繳交資料期限為報名截止日(113年10月14日下午5:00前完成檔案上傳)。
  • 如簡章「系所分則」無特別規定郵寄推薦函,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上傳文件頁面內,「推薦函」項目處【空白欄位】填入推薦者的E-mail,系統自動發送E-mail告知推薦者。
考生於推薦函【空白欄位】填入推薦者E-mail,範例如下:
一封推薦函,填入一位推薦者E-mail,例如exam@nycu.edu.tw
二封推薦函,填入二位推薦者E-mail,例如exam@nycu.edu.tw;exam1@nycu.edu.tw(用半形分號間隔且無須空格)
如要重新輸入或更新推薦者MAIL帳號,兩位推薦者帳號要同時輸入(含已完成的推薦者)。如「推薦者1」已完成
推薦者1@nycu.edu.tw;推薦者2@nycu.edu.tw(用半形分號間隔且無須空格)
  • 推薦者系統填報推薦函有兩種方式:一、直接在系統內輸入推薦文字。二、電子檔上傳推薦表件(PDF或JPG檔案格式)。
推薦函參用格式(非一 定使用該格式)如【招生簡章公告】之頁面下方「相關表件下載」。
  • 上傳系所規定審資料期限為報名截止日。
  • 報考須繳交推薦函之考生,應主動聯系推薦人於期限內完成推薦函,逾期未完成推薦者,視為未繳交。
  • 報名及報到資料之「戶籍地址」等欄位請詳實填寫,並務請填寫郵遞區號。如因地址不詳、錯誤或無人簽收掛號信件等情形,致各項通知郵件無法及時送達而損及考生權益,考生應自行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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